功能主治: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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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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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Bayer Pharma 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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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94 |
国药准字J2018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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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 |
1.高血压。2.冠心病。3.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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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5(2瓶),一日1次。 2.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4(1瓶),一日1次,滴注时间应大于60分钟。 3.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5(1瓶),一日1次,滴注时间应大于60分钟。 |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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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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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因不能确保妊娠妇女的用药安全,所以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2﹑因药物经乳汁排泄,所以哺乳期妇女禁用。如必须使用本品,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对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可用于儿童。老人用药: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参见“药代动力学”),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持续高血药浓度。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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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 |
1.高血压。2.冠心病。3.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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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细菌拓扑异构酶Ⅱ)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2.本品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氏菌属、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球菌等革兰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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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20~49ml/min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10~19ml/min首剂0.4g,以后每48小时0.2g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 |
1.低血压 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β-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它降压药时。2.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脉旁路血管移植术(或者其他手术)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36小时。3.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 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严重冠脉狭窄患者,在服用硝苯地平或加量期间,降压后出现反射性交感兴奋而心率加快,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发生率增加。4.外周水肿 10%的患者发生轻中度外周水肿,与动脉扩张有关。水肿多初发于下肢末端,可用利尿剂治疗。对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需分辩水肿是否由于左室功能进一步恶化所致。5.β-受体阻滞剂“反跳”症状 突然停用β-受体阻滞剂而启用硝苯地平,偶可加重心绞痛。须逐步递减前者用量。6.充血性心力衰竭 少数接受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开始服用硝苯地平后可发生心力衰竭,严重主动脉狭窄患者危险更大。7.对诊断的干扰 应用本品时偶可有碱性磷酸酶、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脱氢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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