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弥漫性食管痉挛,肌痛症,胃病,微循环障碍,有机酸中毒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消旋山莨菪碱。 |
白及,海螵蛸,香附,黄芪,白芍,三七,鸡内金,鸡蛋壳(炒焦),乳香,没药,百草霜。 |
|
| 生产企业 |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保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697 |
国药准字Z5302162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弥漫性食管痉挛,肌痛症,胃病,微循环障碍,有机酸中毒 |
行气健胃,化瘀止血,制酸止痛。主治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疼痛、痛处固定、吞酸嘈杂,或见吐血、黑便;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上消化道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
|
| 用法用量 |
1、常用量:成人每次肌注5—10mg,小儿0.1—0.2mg/kg,每日1一2次。2、抗休克及有机磷中毒:静注,成人每次10—40mg,小儿每次0.3—2mg/kg,必要时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增加剂量。病情好转后应逐渐延长给药间隔,至停药。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慎用。 |
偶尔出现咽喉干燥。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婴幼儿慎用。老人用药:年老体虚者慎用;老年男性多患有前列腺肥大,用药后易致前列腺充血导致尿潴留发生。 |
|
|
| 成分 |
弥漫性食管痉挛,肌痛症,胃病,微循环障碍,有机酸中毒 |
行气健胃,化瘀止血,制酸止痛。主治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疼痛、痛处固定、吞酸嘈杂,或见吐血、黑便;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上消化道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
|
| 药理作用 |
具有外周抗M胆碱受体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也能解除微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对胃肠道平滑肌有松弛作用,并抑制其蠕动,作用较阿托品稍弱,其抑制消化道腺体分泌作用为阿托品1/10。抑制唾液腺分泌及扩瞳作用较弱,为阿托品的1/20~1/10。因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中枢作用亦弱于阿托品。 |
||
| 注意事项 |
1.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2.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3.静滴过程中若出现排尿困难,对于成人可肌注新斯的明0.5-1.0mg或氢溴酸加兰他敏2.5-5mg,对于小儿可肌注新斯的明0.01一0.02mg/kg,以解除症状。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脾胃虚弱者慎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