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弥漫性食管痉挛,肌痛症,胃病,微循环障碍,有机酸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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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消旋山莨菪碱。 |
猪胆汁酸、陈皮、南山楂、郁金、连钱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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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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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697 |
国药准字Z33020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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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弥漫性食管痉挛,肌痛症,胃病,微循环障碍,有机酸中毒 |
理气止痛,利胆排石。用于肝郁气滞所致的胁痛、胆胀,症见胁肋胀痛、纳呆尿黄;慢性胆囊炎、胆石症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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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常用量:成人每次肌注5—10mg,小儿0.1—0.2mg/kg,每日1一2次。2、抗休克及有机磷中毒:静注,成人每次10—40mg,小儿每次0.3—2mg/kg,必要时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增加剂量。病情好转后应逐渐延长给药间隔,至停药。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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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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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婴幼儿慎用。老人用药:年老体虚者慎用;老年男性多患有前列腺肥大,用药后易致前列腺充血导致尿潴留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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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弥漫性食管痉挛,肌痛症,胃病,微循环障碍,有机酸中毒 |
理气止痛,利胆排石。用于肝郁气滞所致的胁痛、胆胀,症见胁肋胀痛、纳呆尿黄;慢性胆囊炎、胆石症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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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具有外周抗M胆碱受体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也能解除微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对胃肠道平滑肌有松弛作用,并抑制其蠕动,作用较阿托品稍弱,其抑制消化道腺体分泌作用为阿托品1/10。抑制唾液腺分泌及扩瞳作用较弱,为阿托品的1/20~1/10。因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中枢作用亦弱于阿托品。 |
本品经豚鼠十二指肠给药后胆汁分泌增加,胆汁流量明显增加,肝胆管压力增高,俄狄氏括约肌松弛,能明显降低胆汁中胆固醇含量,增加胆汁中胆酸和脱氧胆酸的平均含量,胆汁中软磷酸也相应出现明显提高,说明本品具有利胆排石作用。在电生理实验中发现,本品对俄狄氏括约肌有明显的松弛作用,而同时能增加胆囊的收缩,有利于胆囊内有害物质的排出,对胆道平滑肌的痉挛有解痉作用,同时能降低胆囊壁的炎性侵袭,前列腺素的合成就得以减少,从而能稳定胆道疾病患者症状,说明本品具有一定消炎解痉止痛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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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2.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3.静滴过程中若出现排尿困难,对于成人可肌注新斯的明0.5-1.0mg或氢溴酸加兰他敏2.5-5mg,对于小儿可肌注新斯的明0.01一0.02mg/kg,以解除症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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