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弥漫性食管痉挛,肌痛症,胃病,微循环障碍,有机酸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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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消旋山莨菪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嘧司特钾。辅料:浓甘油、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苯扎氯铵(每ml中含苯扎氯铵0.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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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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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697 |
国药准字J2018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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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弥漫性食管痉挛,肌痛症,胃病,微循环障碍,有机酸中毒 |
过敏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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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常用量:成人每次肌注5—10mg,小儿0.1—0.2mg/kg,每日1一2次。2、抗休克及有机磷中毒:静注,成人每次10—40mg,小儿每次0.3—2mg/kg,必要时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增加剂量。病情好转后应逐渐延长给药间隔,至停药。 |
通常,1次1滴,1天2次(早、晚)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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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慎用。 |
注册上市时:在共计639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16例(2.59)。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炎4件(0.63%)、眼剌激感4件(0.6396),结膜充血3件(0.47%6)等。再审查结束时:在上市后的使用情况调查和特别调查(长期使用调查、春季卡他性病例调查)的共4255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43例(1.01%6)。主要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6件(0.38%)、眼睑炎9件(0.2196)、眼睑瘙痒感5件(0.129%)、眼分泌物5件(0.12%6)、结膜充血5件(0.12%6)等。发生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的处置。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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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婴幼儿慎用。老人用药:年老体虚者慎用;老年男性多患有前列腺肥大,用药后易致前列腺充血导致尿潴留发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要在判断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危险性时才可使用(有关妊娠期间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婴幼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无使用经验)。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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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弥漫性食管痉挛,肌痛症,胃病,微循环障碍,有机酸中毒 |
过敏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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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具有外周抗M胆碱受体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也能解除微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对胃肠道平滑肌有松弛作用,并抑制其蠕动,作用较阿托品稍弱,其抑制消化道腺体分泌作用为阿托品1/10。抑制唾液腺分泌及扩瞳作用较弱,为阿托品的1/20~1/10。因不易通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中枢作用亦弱于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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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2.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3.静滴过程中若出现排尿困难,对于成人可肌注新斯的明0.5-1.0mg或氢溴酸加兰他敏2.5-5mg,对于小儿可肌注新斯的明0.01一0.02mg/kg,以解除症状。 |
1.给药途径:仅用于滴眼。 2.使用时:(1)滴眼时如眼药粘到眼睑皮肤等处时,清立马擦去。(2)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不要使容器的瓶口与眼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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