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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兰欣(注射用氟尿嘧啶)

宁兰欣(注射用氟尿嘧啶)

处方药 医保甲类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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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肝癌,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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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兰欣(注射用氟尿嘧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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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宁兰欣(注射用氟尿嘧啶)
宁兰欣(注射用氟尿嘧啶)
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主要成分

氟尿嘧啶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生产企业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980

国药准字B200207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肝癌,腺癌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用法用量

本品须先用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 1.成人常用量: (1)缓慢静脉滴注,每日0.5-1mg,每3-4周连用5日;也可每周1次,每次0.5-0.75g,连用2-4周后休息2周作为一疗程。 (2)静脉滴注速度愈慢,疗效愈好而毒副作用相应减轻。动脉插管注射,每次0.75-1g。 (3)腹腔内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每周1次,2-4次为1疗程。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按体重每次10-12mg/kg。3.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应降低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副作用

1.对本品有严重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老人用药: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有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成分

肝癌,腺癌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