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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翘败毒丸

连翘败毒丸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羊胡疮,花柳病,性传播疫病,蜂螫伤,痔疮,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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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翘败毒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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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连翘败毒丸
连翘败毒丸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麻黄碱。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化学结构式:略。 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120万。

生产企业

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1465

国药准字J201300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羊胡疮,花柳病,性传播疫病,蜂螫伤,痔疮,便秘

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孕妇禁用。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 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老人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成分

羊胡疮,花柳病,性传播疫病,蜂螫伤,痔疮,便秘

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4.有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 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