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泻火通便。用于三焦热盛所致的目赤肿痛、口鼻生疮、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心烦口渴、尿黄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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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大黄﹑盐酸小檗碱﹑黄芩浸膏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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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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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089 |
国药准字H2001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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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泻火通便。用于三焦热盛所致的目赤肿痛、口鼻生疮、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心烦口渴、尿黄便秘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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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本品仅用于成人,一次50~100m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照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0.2g,每日二次。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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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忌用。 2.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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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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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仅用于1岁以上儿童,剂量为5毫克/千克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最大剂量一次不超过100毫克,1天2次。用于退热,疗程不超过3天。用于风湿病,疗程应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尚未通过试验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推荐哺乳期间妇女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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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泻火通便。用于三焦热盛所致的目赤肿痛、口鼻生疮、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心烦口渴、尿黄便秘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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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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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本品含盐酸小檗碱。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阿斯匹林和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服用本品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