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胸痹心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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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三七总皂苷 |
本品主要成份舒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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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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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437 |
国药准字H3702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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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胸痹心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 |
本品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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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临用前加专用溶剂使其溶解;静脉滴注,一日1次,一次200~400mg,以5或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静脉注射,一日1次,一次200mg,以25或50葡萄糖注射液40~60ml稀释后缓慢注射;糖尿病患者可用氯化钠注射液代替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十五天为一疗程,停药1~3天后可进行第二疗程。 |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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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禁用于脑溢血急性期;禁用于既往对人参、三七过敏的患者;禁用于对酒精高度过敏的患者。 |
1.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2.剂量大于一日600mg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3.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 4.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5.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6.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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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使用时应减低剂量。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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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胸痹心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 |
本品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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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属苯甲酸胺类抗精神病药,作用特点是选择性阻断中脑边缘系统的多巴胺(DA2)受体,对其它递质受体影响较小,抗胆碱作用较轻,无明显镇静和抗兴奋躁动作用,本品还具有强止吐和抑制胃液分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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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对老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输液速度不宜过快,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连续给药不得超过15天。用药期间勿从事驾驶及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根据《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痫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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