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胸痹心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三七总皂苷 |
丁香叶,细辛。 |
|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437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胸痹心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
| 用法用量 |
临用前加专用溶剂使其溶解;静脉滴注,一日1次,一次200~400mg,以5或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静脉注射,一日1次,一次200mg,以25或50葡萄糖注射液40~60ml稀释后缓慢注射;糖尿病患者可用氯化钠注射液代替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十五天为一疗程,停药1~3天后可进行第二疗程。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
| 副作用 |
禁用于脑溢血急性期;禁用于既往对人参、三七过敏的患者;禁用于对酒精高度过敏的患者。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
|
| 成分 |
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胸痹心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
| 药理作用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对老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输液速度不宜过快,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连续给药不得超过15天。用药期间勿从事驾驶及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根据《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