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受暑受热,口渴恶心,烦闷头昏,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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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薄荷,紫苏叶,葛根,薄荷脑,乌梅肉。辅料为:蔗糖。 |
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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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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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034 |
国药准字H3302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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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受暑受热,口渴恶心,烦闷头昏,咽喉肿痛。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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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化,一次2-4片。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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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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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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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受暑受热,口渴恶心,烦闷头昏,咽喉肿痛。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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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系米糠油未皂化物,含本品末皂化物总量不少于90%,其中固醇 量不少于60%,另含有烃,高级脂肪酸,三萜烯醇及维生素等.本品中固醇有防氧 化及抑制牙周细菌生长,从而起到改善牙齿的病理性松动.抗牙龈出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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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并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 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 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 方能根治牙周病.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