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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磺乙胺注射液

酚磺乙胺注射液

非处方 非医保

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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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妊娠期脑出血,术后胸腔内出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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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磺乙胺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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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酚磺乙胺注射液
酚磺乙胺注射液
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主要成分

酚磺乙胺)

易瑞沙吉非替尼片为褐色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印有"IRESSA250"。

生产企业

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4853

国药准字H201931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妊娠期脑出血,术后胸腔内出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用法用量

1、肌肉或静脉注射一次0.25-0.5g,一日0.5-1.5g。静脉滴注:一次0.25-0.75g,一日2-3次,稀释后滴注。2、预防手术后出血术前15-30分钟静滴或肌注0.25-0.5g,必要时2小时后再注射0.25g。

本品的成人推荐剂量为250mg(1片),1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如果有...

副作用

对本药过敏者。

禁忌

成分

妊娠期脑出血,术后胸腔内出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能使血管收缩,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也能增强血小板聚集性和粘附性,促进血小板释放凝血活性物质,缩短凝血时间,达到止血效果。【药代动力学】静注后1小时血药浓度达高峰,作用持续4~6小时,大部分以原形从肾排泄,小部分从胆汁、粪便排出。

注意事项

本品可与维生素K注射液混合使用,但不可与氨基己酸注射液混合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儿童剂量每次10mg/kg。【老年患者用药】可用本品。

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偶尔可发生急性间质性肺病,部分患者可因此死亡不良反。伴发先天性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肺尘病/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发性肺炎的患者出现这种情况时死亡率增加。如果患者气短,咳嗽和发热等呼吸道症状加重,应中断治疗,及时查明原因。当证实有间质性肺病时,应停止使用吉非替尼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治疗。已观察到无症状性肝转氨酶升高(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节)。因此,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可谨慎的用于肝转氨酶轻中度升高的患者。如果肝功能损害严重,应考虑停药。诱导CYP3A4活性的物质可增加吉非替尼片的代谢并降低其血浆浓度。因此,与CYP3A4诱导剂(如苯妥因、氨甲酰氮卓、利福平、巴比妥盐类或StJohn’sWort)合用可降低疗效。已报道在服用华法令的一些患者中出现国际正常值(INR,InternationalNormalisedRatio)升高及/或出血事件。服用华法令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INR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