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缺血性脑血管病,脑血栓,脑栓塞,血栓性静脉炎,中心性视网膜炎,血管通透性增高所致水肿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曲克芦丁。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酮洛芬25毫克。辅料为:卡波姆940、乙醇、橙花油、薰衣草油和三乙醇胺等。 |
|
| 生产企业 |
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 |
美纳里尼制药工业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210 |
H2009105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缺血性脑血管病,脑血栓,脑栓塞,血栓性静脉炎,中心性视网膜炎,血管通透性增高所致水肿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挫伤是指直接暴力、跌扑撞击、重物挤压等作用于人体软组织而引起的闭合性损伤,以外力直接作用的局部皮下或深部组织损伤为主,轻者局部血肿、瘀血,重者肌肉、肌腱断裂,关节错缝或血管神经严重损伤,甚者伤及脏腑经脉和气血而造成内伤的疾病。)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
|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60mg~0.15g(0.12g:0.5~1.25支),一日2次。20日为1疗程,可用1~3个疗程,每疗程间隔3~7天。 2.静脉滴注:一次0.24~0.48g(0.12g:2~4支;0.24g:1~2支),一日1次。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低分子右旋糖酐注射液稀释后滴注,20天为1疗程或遵医嘱。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或更多。 |
|
| 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研究和文献资料,不推荐儿童使用本品。老人用药:尚缺乏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资料。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可参考【用法用量】和其它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
|
|
| 成分 |
缺血性脑血管病,脑血栓,脑栓塞,血栓性静脉炎,中心性视网膜炎,血管通透性增高所致水肿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挫伤是指直接暴力、跌扑撞击、重物挤压等作用于人体软组织而引起的闭合性损伤,以外力直接作用的局部皮下或深部组织损伤为主,轻者局部血肿、瘀血,重者肌肉、肌腱断裂,关节错缝或血管神经严重损伤,甚者伤及脏腑经脉和气血而造成内伤的疾病。)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
| 药理作用 |
曲克芦丁能抑制血小板的聚集,有防止血栓形成的作用。同时能对抗5-羟色胺、缓激肽引起的血管损伤,增加毛细血管抵抗力,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可防止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
||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及过久站立。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