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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韦盛(注射用曲克芦丁)

太韦盛(注射用曲克芦丁)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缺血性脑血管病,脑血栓,脑栓塞,血栓性静脉炎,中心性视网膜炎,血管通透性增高所致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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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韦盛(注射用曲克芦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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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太韦盛(注射用曲克芦丁)
太韦盛(注射用曲克芦丁)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曲克芦丁。

盐酸昂丹司琼

生产企业

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

陕西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210

国药准字H200652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缺血性脑血管病,脑血栓,脑栓塞,血栓性静脉炎,中心性视网膜炎,血管通透性增高所致水肿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

1.肌内注射:一次60mg~0.15g(0.12g:0.5~1.25支),一日2次。20日为1疗程,可用1~3个疗程,每疗程间隔3~7天。 2.静脉滴注:一次0.24~0.48g(0.12g:2~4支;0.24g:1~2支),一日1次。用5~10%葡萄糖注射液或低分子右旋糖酐注射液稀释后滴注,20天为1疗程或遵医嘱。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副作用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研究和文献资料,不推荐儿童使用本品。老人用药:尚缺乏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资料。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可参考【用法用量】和其它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成分

缺血性脑血管病,脑血栓,脑栓塞,血栓性静脉炎,中心性视网膜炎,血管通透性增高所致水肿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药理作用

曲克芦丁能抑制血小板的聚集,有防止血栓形成的作用。同时能对抗5-羟色胺、缓激肽引起的血管损伤,增加毛细血管抵抗力,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可防止血管通透性升高引起的水肿。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注意事项

1.用药期间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及过久站立。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氯乙烯输液袋或I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钠或5%W/V葡萄糖稀释的盐酸昂丹司琼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