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腰骶部脂肪疝,跟腱后滑囊炎,创伤性关节炎,创伤后关节炎,损伤性骨关节炎,外伤性关节炎,Felty综合征,关节炎-粒细胞减少-脾大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脾大综合征,感染性关节炎,急性脊髓炎,,软组织风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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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双氯芬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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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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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865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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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腰骶部脂肪疝,跟腱后滑囊炎,创伤性关节炎,创伤后关节炎,损伤性骨关节炎,外伤性关节炎,Felty综合征,关节炎-粒细胞减少-脾大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脾大综合征,感染性关节炎,急性脊髓炎,,软组织风湿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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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①关节炎,一日75~150mg,分3次服,疗效满意后可逐渐减量;②急性疼痛:首次50mg,以后25~50mg,每6~8小时1次。2.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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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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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本品不得用于12个月以下的儿童。本品可能诱导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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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腰骶部脂肪疝,跟腱后滑囊炎,创伤性关节炎,创伤后关节炎,损伤性骨关节炎,外伤性关节炎,Felty综合征,关节炎-粒细胞减少-脾大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脾大综合征,感染性关节炎,急性脊髓炎,,软组织风湿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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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环氧合酶从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一定程度上抑制脂氧酶而减少白三烯、缓激肽等产物的生成而发挥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在动物试验和人的临床实践中都证实本品有解热作用。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大鼠经口LD50为150mg/kg;小鼠经口LD50为39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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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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