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腰骶部脂肪疝,跟腱后滑囊炎,创伤性关节炎,创伤后关节炎,损伤性骨关节炎,外伤性关节炎,Felty综合征,关节炎-粒细胞减少-脾大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脾大综合征,感染性关节炎,急性脊髓炎,,软组织风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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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双氯芬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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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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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865 |
国药准字H2016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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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腰骶部脂肪疝,跟腱后滑囊炎,创伤性关节炎,创伤后关节炎,损伤性骨关节炎,外伤性关节炎,Felty综合征,关节炎-粒细胞减少-脾大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脾大综合征,感染性关节炎,急性脊髓炎,,软组织风湿 |
1.适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患者。2.适用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 药物联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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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①关节炎,一日75~150mg,分3次服,疗效满意后可逐渐减量;②急性疼痛:首次50mg,以后25~50mg,每6~8小时1次。2.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
剂量为每次300mg(1片),每日1次,口服,不受饮食影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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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
1.乳酸酸中毒/伴有脂肪变性的中毒肝肿大;2.中断治疗后乙肝恶化;3.新发作或恶化的肾损害;4.骨矿物密度下降;5.免疫重建综合征(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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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本品不得用于12个月以下的儿童。本品可能诱导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美国妊娠分级B类:在大鼠和家兔中进行了生殖研究,根据体表面积比较的剂量最高分别为人的14和19倍,结果显示没有证据表明因为替诺福韦造成生育力受损害或对胚胎有伤害。然而,没有在妊娠妇女中进行过充分及有良好对照的研究。由于动物生殖研究并不是总能预测人的反应,因此在妊娠期内不应使用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除非十分需要。哺乳妇女: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建议,HIV-1感染的妇女不应以母乳喂养她们的婴儿,以避免出生后HIV-1传播的风险。在人类中,取自产后一周内的五名HIV-1感染妇女的乳液样本显示,替诺福韦被分泌到人乳中。这种暴露对哺乳期婴儿的影响尚未明确。因为HIV-1传播和严重的不良反应都有可能在哺乳婴儿中发生,所以母亲如果正在接受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应当要求她们不要以母乳喂养。儿童用药:研究115中,106名HBeAg阴性(9%)和阳性(91%)12至18岁以下慢性HBV感染受试者随机接受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300 mg(N=52)或安慰剂(N=54)双盲治疗72周。研究入选时,平均HBV DNA值为8.1log10拷贝/mL,平均ALT值为101 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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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腰骶部脂肪疝,跟腱后滑囊炎,创伤性关节炎,创伤后关节炎,损伤性骨关节炎,外伤性关节炎,Felty综合征,关节炎-粒细胞减少-脾大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脾大综合征,感染性关节炎,急性脊髓炎,,软组织风湿 |
1.适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患者。2.适用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 药物联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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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环氧合酶从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一定程度上抑制脂氧酶而减少白三烯、缓激肽等产物的生成而发挥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在动物试验和人的临床实践中都证实本品有解热作用。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大鼠经口LD50为150mg/kg;小鼠经口LD50为39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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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同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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