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腰骶部脂肪疝,跟腱后滑囊炎,创伤性关节炎,创伤后关节炎,损伤性骨关节炎,外伤性关节炎,Felty综合征,关节炎-粒细胞减少-脾大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脾大综合征,感染性关节炎,急性脊髓炎,,软组织风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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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双氯芬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辅料为:蔗糖、甘油、薄荷脑、苯甲酸、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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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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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865 |
国药准字H20093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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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腰骶部脂肪疝,跟腱后滑囊炎,创伤性关节炎,创伤后关节炎,损伤性骨关节炎,外伤性关节炎,Felty综合征,关节炎-粒细胞减少-脾大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脾大综合征,感染性关节炎,急性脊髓炎,,软组织风湿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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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①关节炎,一日75~150mg,分3次服,疗效满意后可逐渐减量;②急性疼痛:首次50mg,以后25~50mg,每6~8小时1次。2.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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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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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本品不得用于12个月以下的儿童。本品可能诱导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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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腰骶部脂肪疝,跟腱后滑囊炎,创伤性关节炎,创伤后关节炎,损伤性骨关节炎,外伤性关节炎,Felty综合征,关节炎-粒细胞减少-脾大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脾大综合征,感染性关节炎,急性脊髓炎,,软组织风湿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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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环氧合酶从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一定程度上抑制脂氧酶而减少白三烯、缓激肽等产物的生成而发挥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在动物试验和人的临床实践中都证实本品有解热作用。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大鼠经口LD50为150mg/kg;小鼠经口LD50为390mg/kg。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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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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