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泼尼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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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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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泼尼松龙。 |
本品活性成分为枸橼酸托法替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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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集成药厂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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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985 |
国药准字H2020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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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
托法替布适用于甲氨蝶呤疗效不足或对其无法耐受的中度至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RA)成年患者,可与甲氨蝶呤或其他非生物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联合使用。 使用限制:不建议托法替布与生物DMARD类药物或强效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和环孢霉素)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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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开始1日10—40mg,分2~3次,维持量1日5~10mg。 2.肌注:1日10—30mg,必要时可加量。 3.静滴:1次10—25mg,溶于5%~10%葡萄糖溶液500ml中应用,每次10~20mg。 4.关节腔或软组织内注射(混悬液),1次5~50mg,用量依关节大小而定,应在无菌条件下操作,以防引起感染。 |
一、重要用药说明●请勿在淋巴细胞绝对计数低于500细胞/mm3、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低于1000细胞/mm3或血红蛋白水平低于9g/dL的患者中开始托法替布用药。●出现淋巴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贫血症时,建议中断给药(见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如果患者发生严重感染,在感染得到控制之前应该中断托法替布给药(见注意事项)●托法替布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二、针对类风湿关节炎的推荐剂量1.成年患者:5mg每天两次2.接受以下用药患者,5mg每天一次:·强效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或者·一种中等CYP3A4抑制剂和一种强效CYP2C19抑制剂(如氟康唑)3.下列患者,5mg每天一次:·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伤(见注意事项)·中度肝功能损伤(见注意事项).4.经重复检测确认淋巴细胞计数低于500细胞/mm3的患者,停药。5.ANC介于500至1000细胞/mm3之间的患者,中断给药,当ANC高于1000时,重新给药5mg每天两次6.ANC低于500胞/mm3的患者,停药7.血红蛋白水平低于8g/dL或降低超过2g/dL的患者,中断给药,直至血红蛋白数值恢复正常。·托法替布在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可与甲氨蝶呤或其他非生物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联合使用。·不建议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使用托法替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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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妊娠期用药:(1)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鄂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2)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3)尚未证明对人类有致畸作用,妊娠时曾接受一定剂量的 |
应避免将托法替布用于血栓形成风险可能增加的患者,胃肠道穿孔风险可能增加的患者(例如,具有憩室炎病史的患者)应该慎用托法替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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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期用药: (1)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鄂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 (2)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 (3)尚未证明对人类有致畸作用,妊娠时曾接受一定剂量的糖皮质激素者,所产的婴儿需注意观察是否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表现。 (4)对早产儿,为避免呼吸窘迫综合征,而在分娩前给母亲使用地塞米松,以诱导早产儿肺表面活化蛋白的形成,由于仅短期应用,对幼儿的生长和发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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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
托法替布适用于甲氨蝶呤疗效不足或对其无法耐受的中度至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RA)成年患者,可与甲氨蝶呤或其他非生物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联合使用。 使用限制:不建议托法替布与生物DMARD类药物或强效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和环孢霉素)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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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具有抗炎及抗过敏作用,能抑制结缔组织的增生,降低毛细血管壁和细胞膜的通透性,减少炎性渗出,并能抑制组胺及其它毒性物质的形成与释放。2.本晶还能促进蛋白质分解转变为糖,减少葡萄糖的利用,因而使血糖及肝糖原都增加,可出现糖尿,同时增加胃液分泌,增进食欲。3.当严重中毒性感染时,与大量抗菌药物配合使用,可有良好的降温、抗毒、抗炎、抗休克及促进症状缓解作用。4.水钠潴留及排钾作用比可的松小,抗炎及抗过敏作用较强,副作用较少,故比较常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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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已长期应用本药的病人,在手术时及术后3~4日内常须酌增用量,以防皮质功能不足。一般外科病人应尽量不用,以免影响伤口的愈合。2.本品及可的松均需经肝脏代谢活化为氢化泼尼松或氢化可的松才有效,故肝功能不良者不宜应用。3.本品因其盐皮质激素活性很弱,故不适用于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症。4.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高血压病、动脉粥样硬化、心力衰竭、糖尿病、神经病、癫痫、术后患者以及胃、十二指肠溃疡和有角膜溃疡、肠道疾病或慢性营养不良、肝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孕妇应慎用或禁用;对病毒性感染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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