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双氯芬酸钠注射液

双氯芬酸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湖北威士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类风湿性关节炎,滑囊炎,腱鞘炎,骨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创伤,头痛,痛经,痛风,囊炎

查看说明书
双氯芬酸钠注射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双氯芬酸钠注射液
双氯芬酸钠注射液
盐酸特比萘芬片
盐酸特比萘芬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生产企业

湖北威士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2312

国药准字H199802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类风湿性关节炎,滑囊炎,腱鞘炎,骨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创伤,头痛,痛经,痛风,囊炎

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1.深部肌肉注射,每日1次,每次1~2ml,必要时每天2次,于两侧臀部分别注射。 2.疗程不超过2天。 3.年老、体弱的高热患者酌情减量,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每次二片,每日一次,疗程如下: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指(趾)间型和跖型]:2-6周;体癣、股癣:2-4周;皮肤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才可见到皮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头发和头皮感染疗程:头癣:4周。甲癣:绝大多数患者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年轻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的甲生长缓慢的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直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副作用

1.对阿斯匹林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或有哮喘病史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 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可分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于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妊娠妇女应用本品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6岁以下的儿童不宜服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盐酸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类风湿性关节炎,滑囊炎,腱鞘炎,骨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创伤,头痛,痛经,痛风,囊炎

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药理作用

双氯芬酸钠为苯基乙酸衍生物,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镇痛作用比阿司匹林和吲哚美辛强,约为阿司匹林的26~50倍,系外周型镇痛药。特点为药效强,不良反应轻,剂量小,个体差异小。对乙酰氨基酚具有良好的解热、镇痛作用。与阿司匹林比较,解热作用相似,镇痛作用较弱,几无抗炎作用。两药具有协同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非病因治疗药,亦不能控制各慢性关节炎的病程作用。2.有消化性溃疡史或溃疡出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患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4.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酸含量升高。6.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即应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