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类风湿性关节炎,滑囊炎,腱鞘炎,骨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创伤,头痛,痛经,痛风,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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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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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威士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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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312 |
国药准字H2009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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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类风湿性关节炎,滑囊炎,腱鞘炎,骨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创伤,头痛,痛经,痛风,囊炎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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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深部肌肉注射,每日1次,每次1~2ml,必要时每天2次,于两侧臀部分别注射。 2.疗程不超过2天。 3.年老、体弱的高热患者酌情减量,或遵医嘱。 |
滴眼每次1-2滴,每日4次。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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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阿斯匹林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或有哮喘病史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文献报道在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刺激感29例(0.50%)、结膜充血16例(0.27%)、瘙痒感14例(0.24%)、眼睑发红/肿胀11例(0.19%)、眼睑炎7例(0.12%)、分泌物6例(0.10%)、流泪5例(0.09%)、弥漫性表层角膜炎4例(0.07%)、异物感3例(0.05%)、结膜水肿3例(0.05%)(再审查结束时)。以下的不良反应为上述调查或自我报告等所发现的。(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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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妊娠妇女应用本品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6岁以下的儿童不宜服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的安全性还未确定(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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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类风湿性关节炎,滑囊炎,腱鞘炎,骨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创伤,头痛,痛经,痛风,囊炎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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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双氯芬酸钠为苯基乙酸衍生物,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镇痛作用比阿司匹林和吲哚美辛强,约为阿司匹林的26~50倍,系外周型镇痛药。特点为药效强,不良反应轻,剂量小,个体差异小。对乙酰氨基酚具有良好的解热、镇痛作用。与阿司匹林比较,解热作用相似,镇痛作用较弱,几无抗炎作用。两药具有协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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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非病因治疗药,亦不能控制各慢性关节炎的病程作用。2.有消化性溃疡史或溃疡出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患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4.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酸含量升高。6.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即应停药。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 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2.应用时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 给药时:滴眼时请注意药瓶前端不要接触眼睛。 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