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排斥反应,移植物抗宿主反应,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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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环孢素。 |
维生素B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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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亨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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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08 |
国药准字H14022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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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排斥反应,移植物抗宿主反应,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 |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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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B>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为6-11mg/kg体重/日,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可减0.5-1mg/kg体重/日,维持量为2-6mg/kg体重/日,分2次口服。骨髓移植预防移植物抗宿主疾病:移植前1天先用2.5mg/kg体重/日,分2次静脉滴注,待胃肠反应消失后(约0.5-1月),改为口服本药,起始剂量为6mg/kg体重/日,分2次口服。1个月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左右。治疗预防移植物抗宿主疾病:单独或在原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基础上加用本药,2-3mg/kg体重/日,分2次口服,待病情稳定后 |
口服。一日25—100μg或隔日50—200μg,分次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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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有病毒感染时禁用本品:如水痘、带状疱疹等。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有低血钾及高尿酸血症等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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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进入乳汁。对哺乳的婴儿可产生高血压、肾毒性、恶性肿瘤等不良作用的潜在危险性,故用本品期间不宜哺乳。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维持量每日2—6mg/kg。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因易合并肾功能不全,故应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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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排斥反应,移植物抗宿主反应,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 |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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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环孢素为一新型的T淋巴细胞调节剂,能特异性地抑制辅助T淋巴细胞的活性,但并不抑制T淋巴细胞,反而促进其增殖。本品亦可抑制B淋巴细胞的活性:本品还能选择性抑制T淋巴细胞所分泌的白细胞介素-2、β-干扰素,亦能抑制单核、吞噬细胞所分泌的白细胞介素-l。在明显抑制宿主细胞免疫的同时,对体液免疫亦有抑制作用。能抑制体内抗移植物抗体的产生,因而具有抗排斥的作用。本品不影响吞噬细胞的功能,不产生明显的骨髓抑制作用。 |
本品在胃中与胃粘膜壁细胞分泌的内因子形成维生素B12内因子复合物,该复合物进入至回肠末端时与回肠粘腊细胞的微绒毛上的受体结合,通过胞饮作用进入肠粘膜细胞,再吸收入血液,口服8—1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肝脏为主要贮存部位,除机体需求量外,几乎皆以原形经肾脏随尿液排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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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2、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应用2~5倍于人类的剂量对鼠、兔胚胎及胎儿可产生毒性,但按人类常规剂量用药,未见到该类动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发生。3、下列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肾功能不全、对服本品不耐受等。4、对诊断的干扰:(1)用本品最初几日,血尿素氮及肌酐可升高,这并不一定表明是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2)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1.利伯病(Leber’s disease)即家族遗传性球后视神经炎及抽烟性弱视症。血清中维生素B12异常升高,如使用维生素B12治疗可使视神经萎缩迅速加剧.但采用羟钴胺则有所裨益。 2.痛风患者如使用本品.由于核酸降解加速,血尿酸升高,可诱发痛风发作,应加注意。 3.神经系统损害者,在诊断未明确前,不宜应用维生素B12,以免掩盖亚急性联合变性的临床表现。 4.维生素B12缺乏可同时伴有叶酸缺乏,如以维生素B12治疗,血象虽能改善,但可掩盖叶酸缺乏的临床表现;对该类患者宜同时补充叶酸,才能取得较好疗效。 5.维生素B12治疗巨幼细胞性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严重低血钾。 6.抗生素可影响血清和红细胞内维生素B12测定,特别是应用微生物学检查方法,可产生假性低值。在治疗前后,随访测定血清维生素B12时,应加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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