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排斥反应,移植物抗宿主反应,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环孢素。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枸橼酸铋钾,其为一种组成不定的含铋复合物。 |
|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08 |
国药准字H2004546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排斥反应,移植物抗宿主反应,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 |
本品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满血浅表性胃炎以及伴有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时。 |
|
| 用法用量 |
成人B>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为6-11mg/kg体重/日,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可减0.5-1mg/kg体重/日,维持量为2-6mg/kg体重/日,分2次口服。骨髓移植预防移植物抗宿主疾病:移植前1天先用2.5mg/kg体重/日,分2次静脉滴注,待胃肠反应消失后(约0.5-1月),改为口服本药,起始剂量为6mg/kg体重/日,分2次口服。1个月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左右。治疗预防移植物抗宿主疾病:单独或在原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基础上加用本药,2-3mg/kg体重/日,分2次口服,待病情稳定后 |
口服,每日4次,每次1袋,餐前半小时与睡前用开水送服。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次。连续服2或4周为一个疗程(联合或单用时)。如再继续服用,应遵医嘱。 |
|
| 副作用 |
1、有病毒感染时禁用本品:如水痘、带状疱疹等。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无明显不良反应,服药后口中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粪便染成黑色,个别病人服用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进入乳汁。对哺乳的婴儿可产生高血压、肾毒性、恶性肿瘤等不良作用的潜在危险性,故用本品期间不宜哺乳。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维持量每日2—6mg/kg。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因易合并肾功能不全,故应慎用本品。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遵医嘱。儿童用药:遵医嘱。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成分 |
排斥反应,移植物抗宿主反应,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 |
本品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满血浅表性胃炎以及伴有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时。 |
|
| 药理作用 |
环孢素为一新型的T淋巴细胞调节剂,能特异性地抑制辅助T淋巴细胞的活性,但并不抑制T淋巴细胞,反而促进其增殖。本品亦可抑制B淋巴细胞的活性:本品还能选择性抑制T淋巴细胞所分泌的白细胞介素-2、β-干扰素,亦能抑制单核、吞噬细胞所分泌的白细胞介素-l。在明显抑制宿主细胞免疫的同时,对体液免疫亦有抑制作用。能抑制体内抗移植物抗体的产生,因而具有抗排斥的作用。本品不影响吞噬细胞的功能,不产生明显的骨髓抑制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2、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应用2~5倍于人类的剂量对鼠、兔胚胎及胎儿可产生毒性,但按人类常规剂量用药,未见到该类动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发生。3、下列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肾功能不全、对服本品不耐受等。4、对诊断的干扰:(1)用本品最初几日,血尿素氮及肌酐可升高,这并不一定表明是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2)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1.本品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当血铋浓度超过0.1μg/ml时,有可能导致铋性脑病。 2.服药前后半小时和服用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制酸药和食用高蛋白饮食(如牛奶等)及其他碱性药物,因牛奶和制酸药可干扰其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