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维生素B2缺乏病,脂溢性皮炎,脂溢性湿疹,角膜病,黑眼珠,阴囊炎,维生素缺乏症,舌乳头炎,口角炎,结膜炎,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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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维生素B22毫克,烟酸20毫克。 |
主要成分为托伐普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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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黄河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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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075 |
国药准字H2011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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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维生素B2缺乏病,脂溢性皮炎,脂溢性湿疹,角膜病,黑眼珠,阴囊炎,维生素缺乏症,舌乳头炎,口角炎,结膜炎,囊炎 |
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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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本品通常的起始剂量是15mg,每日一次,餐前餐后服药均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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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溃疡病患者禁用。3、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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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1.6mg/kg,乳母1.7~1.8mg/kg。但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也可进入乳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按体重一次2.5~5mg/kg,每6小时1次。老人用药:伴有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应适当调整剂量或服用间隔时间。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对怀孕妇女使用托伐普坦片尚无足够且具有良好对照的研究。在动物试验中,发生了颚裂、短肢、小眼畸形、骨骼畸形、胎仔体重下降、骨化延迟、胚胎死亡。本品没有在孕妇中进行对照试验。对于孕妇能否使用托伐普坦,仅在判定治疗获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性后方可在孕期使用本品。本品对人体分娩、生产的影响尚不清楚。本品在乳汁中是否有分布尚不清楚。哺乳期大鼠经口给予托伐普坦时,托伐普坦可经乳汁排泄。由于很多药物都可经人乳汁排泄,且托伐普坦可能会给乳幼儿带来严重的不良反应,所以应根据需要决定母亲服用分托伐普坦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本品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及青少年。老年用药:在临床试验中所有接受托伐普坦片治疗的低血钠症患者中,42%的人年龄≥65岁,19%的患者年龄≥75岁。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未观察到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的差别,且在其他临床经验中,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的反应也没有不同,但是不能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高。年龄增加对托伐普坦血药浓度没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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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维生素B2缺乏病,脂溢性皮炎,脂溢性湿疹,角膜病,黑眼珠,阴囊炎,维生素缺乏症,舌乳头炎,口角炎,结膜炎,囊炎 |
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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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维生素B2是辅酶的组成成份,参与糖、蛋白质、脂肪的代谢,维持正常的视觉功能和促进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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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饭后服用。2.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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