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肺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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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利巴韦林。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聚甲酚磺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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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Takeda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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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779 |
注册证号H2016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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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肺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炎和外阴阴道念珠菌病)、使用于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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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根据病情,可以隔日或每日使用一枚阴道栓剂,疗程由医生决定。如果用其溶液病灶烧灼,则于两次烧灼间隔日放入一枚阴道栓剂。使用时,患者最好取仰卧位,先将栓剂用水浸湿,然后插入阴道深部。通常以晚间睡前用药为宜。配合使用卫生带,防止污染衣物和被褥。如果外科手术中使用,应使用阴道塞,并在术后1-2小时后拿出阴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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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用药初期,有时产生局部刺激症状,但很快自行消失。偶有阴道紧缩干涩感。如使用本品中出现任何不良事件或不良反应,请与医生联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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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经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体用量的1/20时即可出现),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孕妇禁用利巴韦林。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因为对乳儿潜在的危险,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利巴韦林。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老人用药: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参见【禁忌】。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资料。老年用药:尚缺乏本品老年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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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肺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炎和外阴阴道念珠菌病)、使用于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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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利巴韦林为合成的核苷类抗病毒药。体外细胞培养试验表明,利巴韦林对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具有选择性的抑制作用。利巴韦林的作用机理尚不清楚,但是其体外抗病毒活性可被鸟嘌呤核苷和黄嘌呤核苷逆转的结果提示,利巴韦林可能作为这些细胞的代谢类似物而起作用。2.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小鼠、大鼠和猴在经口给予利巴韦林剂量分别为30、36和120mg/kg,给药时间为4周或更长时,可引起心脏损伤。(1)遗传毒性:利巴韦林浓度分别为0.015和0.03-5.0mg/ml,在无代谢活化物条件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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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
1.本品不能吞服,如果发生误吞,必须立即饮用大量水,并咨询医生。 2.本品可促进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此时无需惊恐。这是聚甲酚磺醛作用所致。脱落组织应予清除,以免发生刺激。 3.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4.行经时应停止用药。 5.注意防止本品与眼部接触!如果眼部与本品 接触,必须立即用水彻底冲洗;如有必要,请咨询眼科医生。 6.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本品接触后,必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消毒前,应立即将使用的器具浸泡于水中(可含1-2的碳酸氮钠) 7.阴道检剂上的斑点,是其墓质产生的自然现象,不影响药物的使用,也不影响疗效及耐受性。 8.避免儿童接触。不可使用过期的聚甲酚磺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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