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敏感菌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下呼吸道感染,急性单纯性淋病,伤寒,钩端螺旋体病,消化道溃疡,伤寒带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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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莫西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吗替麦考酚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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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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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520 |
国药准字H2008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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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敏感菌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下呼吸道感染,急性单纯性淋病,伤寒,钩端螺旋体病,消化道溃疡,伤寒带菌者 |
吗替麦考酚酯适用于接受同种异体肾脏或肝脏移植的患者中预防器官的排斥反应。吗替麦考酚酯应该与环孢素A或他克莫司和皮质类固醇同时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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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年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 在接受心脏或肝脏同种异体移植的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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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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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儿。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儿童用药: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老人用药: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 |
老年用药:)。 剂量调整 对于有严重慢性肾功能损害(肾小球滤过率小于25ml/min/1.73m2)的肾移植患者,在渡过了术后早期后,应避免使用大于每次1g,一天两次的剂量。而且这些患者需要严密观察。肾移植后移植物功能延迟恢复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分类D 对妊娠的大鼠和兔子,在器官形成期使用本药后,对胚胎发育有不利影响(包括致畸)。这些反应发生的剂量比与母体毒性相关的剂量低,并且低于临床推荐的肾脏移植剂量。在孕妇中未进行充分的对照研究。然而,由于本品已表明在动物中具有致畸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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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敏感菌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下呼吸道感染,急性单纯性淋病,伤寒,钩端螺旋体病,消化道溃疡,伤寒带菌者 |
吗替麦考酚酯适用于接受同种异体肾脏或肝脏移植的患者中预防器官的排斥反应。吗替麦考酚酯应该与环孢素A或他克莫司和皮质类固醇同时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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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阿莫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粪肠球菌等需氧革兰阳性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需氧革兰阴性菌的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幽门螺杆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阿莫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可使细菌迅速成为球形体而溶解、破裂。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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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5.下列情况应慎用:(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 |
)。 血液透析不能清除MPA。但是,如果MPAG血浆浓度较高(大于100μg/ml),则可以清除少量MPAG。另外,通过增加药物的分泌,MPA可被胆酸结合剂消除,如消胆胺(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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