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肛周湿疹,着色性干皮病,湿毒疮,中毒性坏死性表皮松解型药疹,小儿过敏症,小儿过敏性休克,小儿严重过敏反应,荨麻疹性血管炎,皮肤过敏,皮肤瘙痒症,皮炎,血管运动性鼻炎,日光性皮炎,毒虫咬伤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马来酸氯苯那敏。 |
本品成份盐酸氯米帕明。 |
|
| 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制药厂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961 |
国药准字H1090002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肛周湿疹,着色性干皮病,湿毒疮,中毒性坏死性表皮松解型药疹,小儿过敏症,小儿过敏性休克,小儿严重过敏反应,荨麻疹性血管炎,皮肤过敏,皮肤瘙痒症,皮炎,血管运动性鼻炎,日光性皮炎,毒虫咬伤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老年人较敏感应适当减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老年用药: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酌情减少剂量。 |
|
| 成分 |
肛周湿疹,着色性干皮病,湿毒疮,中毒性坏死性表皮松解型药疹,小儿过敏症,小儿过敏性休克,小儿严重过敏反应,荨麻疹性血管炎,皮肤过敏,皮肤瘙痒症,皮炎,血管运动性鼻炎,日光性皮炎,毒虫咬伤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
| 药理作用 |
作为组织胺H1受体拮抗剂,本品能对抗过敏反应所致的毛细血管扩张,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缓解支气管平滑肌收缩所致的喘息,本品抗组胺作用较持久,也具有明显的中枢抑制作用,能增加麻醉药、镇痛药、催眠药和局麻药的作用。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 |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再摄取,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的阻断作用更强,而发挥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亦有镇静和抗胆碱能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儿童剂量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4.新生儿、早产儿不宜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消化性溃疡、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