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肛周湿疹,着色性干皮病,湿毒疮,中毒性坏死性表皮松解型药疹,小儿过敏症,小儿过敏性休克,小儿严重过敏反应,荨麻疹性血管炎,皮肤过敏,皮肤瘙痒症,皮炎,血管运动性鼻炎,日光性皮炎,毒虫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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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马来酸氯苯那敏。 |
头孢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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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制药厂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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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961 |
国药准字H19993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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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肛周湿疹,着色性干皮病,湿毒疮,中毒性坏死性表皮松解型药疹,小儿过敏症,小儿过敏性休克,小儿严重过敏反应,荨麻疹性血管炎,皮肤过敏,皮肤瘙痒症,皮炎,血管运动性鼻炎,日光性皮炎,毒虫咬伤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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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成人: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儿童:口服。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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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该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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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老年人较敏感应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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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肛周湿疹,着色性干皮病,湿毒疮,中毒性坏死性表皮松解型药疹,小儿过敏症,小儿过敏性休克,小儿严重过敏反应,荨麻疹性血管炎,皮肤过敏,皮肤瘙痒症,皮炎,血管运动性鼻炎,日光性皮炎,毒虫咬伤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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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作为组织胺H1受体拮抗剂,本品能对抗过敏反应所致的毛细血管扩张,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缓解支气管平滑肌收缩所致的喘息,本品抗组胺作用较持久,也具有明显的中枢抑制作用,能增加麻醉药、镇痛药、催眠药和局麻药的作用。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 |
药理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该品敏感。该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该品的敏感性较差;该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该品呈现耐药。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该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该品中度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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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儿童剂量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4.新生儿、早产儿不宜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消化性溃疡、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在应用该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该品,其他患者应用该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该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该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该品须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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