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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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苄西林。化学名:6-[D(-)-2-氨基-苯乙酰氨基]青霉烷酸的三水化合物。 |
艾曲泊帕乙醇胺。化学名称:3-{(2Z)-2-[1-(3,4二甲苯基-3甲基-5-氧-1,5二氢-4H-吐唑-4-亚基]肼基)-2‘-羟基-3-二苯羧酸-2氨基乙醇(1:2);分子式:C25H22N4O4.2(C2H7NO);分子量:56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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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平安行药业有限公司 |
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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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482 |
H20170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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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本品适用于既往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等治疗反应不佳的成人(≥18周岁)。慢性免疫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患者,使血小数升高并减少或防止出血。本品仅用于因血小板减少和临床条件导致出血风险增加的ITP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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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0.25~0.75g(1~3粒),一日4次。 2.小儿每日剂量按体重2.mg/kg,一日2~4次。 |
应采用能使血小板计数达到并维持≥50.000/ul的最低剂量。基于用药后血小板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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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3.2岁以下小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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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氨苄西林在孕妇应用的严格对照试验,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氨苄西林可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儿童用药:2岁以下小儿禁用。老人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用量应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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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本品适用于既往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等治疗反应不佳的成人(≥18周岁)。慢性免疫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患者,使血小数升高并减少或防止出血。本品仅用于因血小板减少和临床条件导致出血风险增加的ITP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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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对多种革兰阳性菌与革兰阴性菌有效,阳性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包括耐西林与一些耐甲氧苯西林株)、肺炎球菌、粪链球菌以及其他链球菌属等;阴性菌包括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布蓝汉卡他菌、埃希杆菌、克雷伯轩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厌氧菌包括脆弱杆菌。氨苄西林钠为本品中的杀菌成分,作用于细菌活性繁殖阶段,通过对细胞壁粘肽生物合成的抑制而起杀菌作用。丙磺舒为苯甲酸衍生物,它与氨苄西林竞争肾小管同一主动转运载体,抑制后者从肾小管排泄,提高氨苄西林的血药浓度,延长其血消除半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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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3.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西林皮肤试验。4.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5.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
肝毒性:本品可引起肝胆实验室检查异常、严重肝毒性和潜在致命性肝损伤。慢性成人ITP受试者接受本品治疗的临床研究中观察到血清丙氯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间接胆红素升高(参见不良反应)。临床研究表明,与白人相比,接受瑞弗兰(艾曲泊帕乙醇胺片)治疗的ITP患者中,亚洲人种更频繁报告肝胆实验室检查异常,符合药物性肝损伤(DL)筛选标准的亚洲受试者比例高于白人受试者。这些结果大多为轻度(1-2级),具有可逆性,并且无提示肝功能损害的显著临床症状。对成人慢性ITP患者进行的3项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安慰剂组1名患者和艾曲泊帕乙醇胺组的1名患者出现4级肝功能检查异常。开始本品治疗前,测定血清ALT、AST和胆红素水平,剂量调整期间每2周测定一次,达到稳定剂量后。每月测定一次。本品可抑制UDP葡萄糖醛酸基转移酶(UGT)1A1和有机阴离子转运多肽(OATP)1B1,可由此导致高间接胆红素血症。如果胆红素水平升高,应进行胆红素分类检测。应在3-5天内复查并评价血清肝功能检查异常。如果证实肝功能异常,则监测血清肝功能检查指标,直至肝功能指标恢复正常、稳定或者恢复至基线水平。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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