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风寒,风寒挟湿,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咽干,脘闷,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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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碱。 |
利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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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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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38 |
国药准字H34023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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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风寒,风寒挟湿,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咽干,脘闷,恶心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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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饭后半小时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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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忌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良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此外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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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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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感冒,风寒,风寒挟湿,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咽干,脘闷,恶心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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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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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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