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嗜血流感,百日咳,白喉,红癣病,肠道内阿米巴,单核细胞增多症,皮肤软组织感染,梅毒,新生儿结膜炎,幼儿肺炎,泌尿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直肠感染,军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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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组分为:每克含酮康唑10mg和丙酸氯倍他索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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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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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704 |
国药准字H20057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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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嗜血流感,百日咳,白喉,红癣病,肠道内阿米巴,单核细胞增多症,皮肤软组织感染,梅毒,新生儿结膜炎,幼儿肺炎,泌尿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直肠感染,军团病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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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链球菌感染:口服红霉素至少需要10天的疗程。对于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需要持续服药以预防链球菌感染的复发,剂量为250mg,每日2次。 2.心脏瓣膜疾病的青霉素过敏患者,在牙科手术或上呼吸道手术时,服用红霉素来预防心内膜炎,在手术前1小时成人口服1g(儿童20mg/kg),术后6小时再服500mg(儿童10mg/kg)。 3.肠道内阿米巴:成人250mg,每6小时一次,连续10~14天。儿童30~50mg/kg/天,分次服用,连续10~14天。 4.军团病:建议1~4g/天,分次服用。 5.沙眼衣原体引起的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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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等。2.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4.偶见引起变态反应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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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大鼠的研究表明红霉素无致畸或其他生殖方面的副作用,但对于孕妇则无研究,对动物的研究并不能预测对人的影响,建议除非必须,孕妇慎用。 2.有报道红霉素能够通过胎盘屏障,但胎儿血浓度很低。红霉素可通过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1.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30~50mg,分2次服用。严重感染可加倍。或遵医嘱。 2.百日咳:建议40~50mg/kg/天,治疗5~14天。老人用药: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无参考文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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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嗜血流感,百日咳,白喉,红癣病,肠道内阿米巴,单核细胞增多症,皮肤软组织感染,梅毒,新生儿结膜炎,幼儿肺炎,泌尿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直肠感染,军团病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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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菌素。1.本品为肠溶微丸胶囊,它避免了红霉素碱基在胃酸中的释放和失活。2.红霉素的抗菌谱如下:(1)常见敏感菌株:A组链球菌、轻型链球菌、血链球菌、肺炎球菌、脑膜炎双球菌、淋病双球菌、百日咳博代氏菌、卡他莫拉氏菌、白喉杆菌、单核细胞增多症李斯特菌、梭状芽胞杆菌、肺炎支原体、砂眼衣原体、军团菌、梅毒螺旋体、钩端螺旋体、弯曲杆菌。(2)敏感性变化的菌株:流感嗜血杆菌、脆弱拟杆菌、霍乱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耐药菌株:肠杆菌科、假单胞菌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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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长期使用红霉素可导致耐药或真菌的感染。3.若出现双重感染,请停止使用并进行正确的治疗。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不宜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4.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含强效皮质类固醇丙酸氯倍他索,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7.连续使用不能超过四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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