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嗜血流感,百日咳,白喉,红癣病,肠道内阿米巴,单核细胞增多症,皮肤软组织感染,梅毒,新生儿结膜炎,幼儿肺炎,泌尿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直肠感染,军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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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本品每支20克含丁酸氢化可的松20毫克。辅料为甘油、丙二醇、凡士林、十八醇、液体石蜡、平平加A-20、枸缘酸、枸缘酸钠、羟苯乙酯(防腐剂)、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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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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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704 |
国药准字H1094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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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嗜血流感,百日咳,白喉,红癣病,肠道内阿米巴,单核细胞增多症,皮肤软组织感染,梅毒,新生儿结膜炎,幼儿肺炎,泌尿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直肠感染,军团病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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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链球菌感染:口服红霉素至少需要10天的疗程。对于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需要持续服药以预防链球菌感染的复发,剂量为250mg,每日2次。 2.心脏瓣膜疾病的青霉素过敏患者,在牙科手术或上呼吸道手术时,服用红霉素来预防心内膜炎,在手术前1小时成人口服1g(儿童20mg/kg),术后6小时再服500mg(儿童10mg/kg)。 3.肠道内阿米巴:成人250mg,每6小时一次,连续10~14天。儿童30~50mg/kg/天,分次服用,连续10~14天。 4.军团病:建议1~4g/天,分次服用。 5.沙眼衣原体引起的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1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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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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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大鼠的研究表明红霉素无致畸或其他生殖方面的副作用,但对于孕妇则无研究,对动物的研究并不能预测对人的影响,建议除非必须,孕妇慎用。 2.有报道红霉素能够通过胎盘屏障,但胎儿血浓度很低。红霉素可通过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1.儿童每日每公斤体重30~50mg,分2次服用。严重感染可加倍。或遵医嘱。 2.百日咳:建议40~50mg/kg/天,治疗5~14天。老人用药: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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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嗜血流感,百日咳,白喉,红癣病,肠道内阿米巴,单核细胞增多症,皮肤软组织感染,梅毒,新生儿结膜炎,幼儿肺炎,泌尿感染,生殖系统感染,直肠感染,军团病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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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菌素。1.本品为肠溶微丸胶囊,它避免了红霉素碱基在胃酸中的释放和失活。2.红霉素的抗菌谱如下:(1)常见敏感菌株:A组链球菌、轻型链球菌、血链球菌、肺炎球菌、脑膜炎双球菌、淋病双球菌、百日咳博代氏菌、卡他莫拉氏菌、白喉杆菌、单核细胞增多症李斯特菌、梭状芽胞杆菌、肺炎支原体、砂眼衣原体、军团菌、梅毒螺旋体、钩端螺旋体、弯曲杆菌。(2)敏感性变化的菌株:流感嗜血杆菌、脆弱拟杆菌、霍乱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耐药菌株:肠杆菌科、假单胞菌属。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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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长期使用红霉素可导致耐药或真菌的感染。3.若出现双重感染,请停止使用并进行正确的治疗。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时,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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