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扁桃体炎,咽炎,头痛,耳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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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相关链接:白芷、冰片、薄荷、赤芍、川芎、大黄、当归、地黄、甘草、黄柏、黄连、黄芩、荆芥穗、桔梗、菊花、连翘、牛黄、石膏、栀子。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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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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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548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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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扁桃体炎,咽炎,头痛,耳鸣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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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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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慎服。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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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服。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老人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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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扁桃体炎,咽炎,头痛,耳鸣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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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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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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