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咯血,慢性咽炎,梅核气,扁桃体炎,牙龈炎,咽炎,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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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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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Bayer Pharma 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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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210 |
国药准字J2018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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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咯血,慢性咽炎,梅核气,扁桃体炎,牙龈炎,咽炎,便秘 |
1.高血压。2.冠心病。3.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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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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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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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老人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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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咯血,慢性咽炎,梅核气,扁桃体炎,牙龈炎,咽炎,便秘 |
1.高血压。2.冠心病。3.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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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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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度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1.低血压 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β-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它降压药时。2.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脉旁路血管移植术(或者其他手术)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36小时。3.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 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严重冠脉狭窄患者,在服用硝苯地平或加量期间,降压后出现反射性交感兴奋而心率加快,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发生率增加。4.外周水肿 10%的患者发生轻中度外周水肿,与动脉扩张有关。水肿多初发于下肢末端,可用利尿剂治疗。对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需分辩水肿是否由于左室功能进一步恶化所致。5.β-受体阻滞剂“反跳”症状 突然停用β-受体阻滞剂而启用硝苯地平,偶可加重心绞痛。须逐步递减前者用量。6.充血性心力衰竭 少数接受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开始服用硝苯地平后可发生心力衰竭,严重主动脉狭窄患者危险更大。7.对诊断的干扰 应用本品时偶可有碱性磷酸酶、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脱氢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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