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肺炎,急性感染性喉炎,葡萄球菌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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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头孢羟氨苄)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化学名称:2-[[[3-甲基-4-(2,2,2-三氟乙氧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分子式:C16H14F3N3O2S分子量:36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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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清远华能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潜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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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671 |
国药准字H20084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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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炎,急性感染性喉炎,葡萄球菌肺炎,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返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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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天1~2g,分2~3次服;小儿每天每公斤体重30mg,分2次服。或遵医嘱。 |
十二指肠溃疡,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30mg,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部溃疡,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连续服用6~8周。但用做维持治疗、高龄者、有肝功能障碍、肾功能低下的患者,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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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GOT、GPT、ALP、LDH、-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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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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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有报道,动物实验中胎仔的药物血胶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2.动物实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由于在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他生理机能均会降低,故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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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肺炎,急性感染性喉炎,葡萄球菌肺炎,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返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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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革兰阳性菌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菌和部分厌氧菌亦有一定的抗菌活性。本品对除肠球菌外的革兰阳性菌和部分革兰阴性菌具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如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肺炎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对本品敏感;本品对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也有抗菌作用。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肠球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铜绿假单胞菌等对本品耐药。其作用机制为与细菌细胞膜上的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结合,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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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明显损害者、有胃肠道(特别是结肠炎)病史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引起伪膜性肠炎。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下列患者慎重用药: (1) 曾发生药物过敏症的患者; (2) 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4.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