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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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6R,7R)3甲基7[(Z)2(2氨基4噻唑基)2(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新戊酰氧甲酯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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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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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国药准字H2001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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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1.耳、鼻、喉部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如非复杂性尿路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男性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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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口服:饭前或饭后1小时内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500mg,每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每次每公斤体重10mg,每日2次;复杂性尿路感染的成年人,每日全部剂量在晚饭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男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女性非复杂性膀胱炎的患者,在就餐前后1小时内一次服用,单一剂量1500—2000mg(膀胱炎者在傍晚)可充分根除病原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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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对头孢菌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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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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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新生儿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可靠的临床数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由于缺乏有关人类胎儿的临床数据,妇女妊娠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若有对该药敏感的微生物严重感染时,必须充分衡量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利益。 2.在乳汁中尚未发现本品的代谢物。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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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1.耳、鼻、喉部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如非复杂性尿路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男性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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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口服的第三代广谱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口服后在体内迅速被水解为有抗菌活性的头孢他美发挥杀菌作用。本品对链球菌属(粪链球菌除外)、肺炎链球菌等革兰氏阳性菌;对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淋病奈瑟氏球菌等革兰氏阴性菌都有很强的抗菌活性,尤其对头孢菌素敏感性低的沙雷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肠杆菌属及柠檬酸菌属的抗菌活性明显。对细菌产生的β内酰氨酶稳定。本品对假单孢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肠球菌等耐药性微生物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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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2.若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紧急治疗。 3.由于缺乏有关人类胎儿的临床数据,妇女妊娠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若有对该药敏感的微生物严重感染时,必须充分衡量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利益。 4.在乳汁中尚未发现本品的代谢物。 5.本品对新生儿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可靠的临床数据。 6.在使用本品期间,由于肠道微生物的改变,可能导致伪膜性肠炎。若发生伪膜性肠炎,应积极治疗(推荐使用万古霉素)。 7.若过量服用,发生严重反应,应洗胃,并采取对应治疗。 8.抗酸剂,H2拮抗体对本品药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