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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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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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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罗红霉素缓释片
罗红霉素缓释片
主要成分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化学名称:9-[O-[(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红霉素。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770

国药准字H2004171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化脓性扁桃体炎。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获得性肺炎、急性支气管炎合并细菌性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用法:成人:口服。用量:一次0.3g(1片),一日1次,疗程7~10天。

副作用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年龄在65岁以上者,半衰期延长。

成分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化脓性扁桃体炎。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获得性肺炎、急性支气管炎合并细菌性感染。

药理作用

本品是新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厌氧菌、衣原体和支原体等。其体外抗菌作用与红霉素相类似,体内抗菌作用比红霉素强1~4倍。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2.肾功能不全者可发生累积效应。3.使用本品可引起非敏感菌的过度增殖,引发二重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