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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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野菊花、氯化钠、聚山梨酯。 |
乌骨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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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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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30 |
国药准字Z20050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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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抗癌,消炎,平喘。用于食道癌、胃癌、肺癌、肝癌。对恶性淋巴瘤、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亦有疗效。并可配合放疗、化疗和手术后治疗。并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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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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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病例使用乌骨藤制剂后可出现食欲减退、白细胞下降、转氨酶升高,发热、关节疼痛、药物疹等,一般不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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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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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抗癌,消炎,平喘。用于食道癌、胃癌、肺癌、肝癌。对恶性淋巴瘤、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亦有疗效。并可配合放疗、化疗和手术后治疗。并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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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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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3、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
孕妇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