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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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野菊花、氯化钠、聚山梨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甘草酸二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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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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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30 |
国药准字H11022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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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抗炎、保肝、降血脂、增强免疫力。也可作为低热量甜味剂,矫味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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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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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甘草酸类制剂副作用较少,长期应用可能出现水钠潴留、高血压、低钾血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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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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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儿童用药:由于儿童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不推荐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心肾功能较差,使用本品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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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抗炎、保肝、降血脂、增强免疫力。也可作为低热量甜味剂,矫味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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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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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3、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
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血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