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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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野菊花、氯化钠、聚山梨酯。 |
槐花、地榆炭、侧柏叶、荆棘炭、黄芩、栀子、当归、枳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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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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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30 |
国药准字Z201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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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清热利湿,凉血止血。用于湿热壅滞所致的Ⅰ、Ⅱ期内痔、混合痔急性发作时出现的便血、肛门坠胀疼痛,痔黏膜充血糜烂,排便黏滞不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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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饭后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为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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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服药后ALT升高,轻度胸闷,轻度胃酸,必要时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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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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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清热利湿,凉血止血。用于湿热壅滞所致的Ⅰ、Ⅱ期内痔、混合痔急性发作时出现的便血、肛门坠胀疼痛,痔黏膜充血糜烂,排便黏滞不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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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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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3、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
1.本品尚无孕妇、儿童用药的临床试验资料。 2.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出血较多者应及时就医。 4.现有的临床试验尚无超疗程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