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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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野菊花、氯化钠、聚山梨酯。 |
海藻、三棱、蛇莓、石见穿、半枝莲、拳参、党参、山药、谷芽、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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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金华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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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30 |
国药准字Z20050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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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软坚散结,活血化瘀,扶正固本。用于子宫肌瘤肌壁间、浆膜下)气滞血瘀症,症见经期延长,经量过多,经色紫黯有块,小腹或乳房胀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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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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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服药初期胃脘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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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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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软坚散结,活血化瘀,扶正固本。用于子宫肌瘤肌壁间、浆膜下)气滞血瘀症,症见经期延长,经量过多,经色紫黯有块,小腹或乳房胀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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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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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3、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
月经期暂停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