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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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野菊花、氯化钠、聚山梨酯。 |
刺五加、当归、黄芪。辅料为:蜂蜜、香精、枸橼酸钠、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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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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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30 |
国药准字Z22022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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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扶正固本,补气固表,补血养血。用于久病衰弱,失眠自汗,腰腿酸软,气短心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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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每日1~2次,每次1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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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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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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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扶正固本,补气固表,补血养血。用于久病衰弱,失眠自汗,腰腿酸软,气短心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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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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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3、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
1.忌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