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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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野菊花、氯化钠、聚山梨酯。 |
火麻仁、苦杏仁、大黄、枳实(炒)、厚朴(姜制)、白芍(炒)。辅料为蜂蜡、大豆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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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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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30 |
国药准字Z1093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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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润肠通便。用于肠燥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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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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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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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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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润肠通便。用于肠燥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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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能促进和提高正常小鼠排便和排便次数,软化肠道内容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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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3、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
1.年老体虚者不宜久服。2.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品。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有慢性病史者、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