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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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野菊花、氯化钠、聚山梨酯。 |
党参、黄芪、麦冬、龟板(醋制)、白术(炒)、山药、五味子(醋制)、龙骨、牡蛎(煅)、茯苓、大枣、甘草、乳酸钙、鸡内金(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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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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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30 |
国药准字Z42021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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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强筋壮骨,和胃健脾。用于治疗和预防小儿佝偻病,软骨病;对小儿多汗、夜惊、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发育迟缓等症也有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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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二岁以下一次3克,二岁至七岁一次4.5克,七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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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能引起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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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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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强筋壮骨,和胃健脾。用于治疗和预防小儿佝偻病,软骨病;对小儿多汗、夜惊、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发育迟缓等症也有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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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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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3、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