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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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野菊花、氯化钠、聚山梨酯。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三七总皂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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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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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30 |
国药准字Z2004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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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 用于瘀血阻滞所致的缺血性中风病(脑梗塞)中经络恢复期,症见半身不遂、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语言蹇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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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0~200mg(1~2片),每日3次。4周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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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服药后可出现轻度恶心、胃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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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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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 用于瘀血阻滞所致的缺血性中风病(脑梗塞)中经络恢复期,症见半身不遂、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语言蹇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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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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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3、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
产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