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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

处方药 医保甲类

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圣路易斯型脑炎,圣路易脑炎,副流行性感冒,副流感,副流感病毒感染,类流感,仙台病毒感染,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上感,发烧,发热,伤风,小儿发烧,风寒感冒,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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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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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感冒清热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
丁细牙痛胶囊
丁细牙痛胶囊
主要成分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糊精。

丁香叶,细辛。

生产企业

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064

国药准字Z200400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圣路易斯型脑炎,圣路易脑炎,副流行性感冒,副流感,副流感病毒感染,类流感,仙台病毒感染,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上感,发烧,发热,伤风,小儿发烧,风寒感冒,感冒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老人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成分

圣路易斯型脑炎,圣路易脑炎,副流行性感冒,副流感,副流感病毒感染,类流感,仙台病毒感染,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上感,发烧,发热,伤风,小儿发烧,风寒感冒,感冒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