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糖尿病,酮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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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胰岛素。 |
党参、白术(麸炒)、鸡内金(炒)、土鳖虫、川芎、山药(麸炒)、黄芪(蜜灸)、白芍(酒炒)、小茴香(盐炒)、熟地黄、山茱萸(酒制)、茯苓、杜仲(炭)、枸杞子、麦冬、川贝母、牵牛子(炒)、牛膝、肉苁蓉、甘草(蜜灸)、使君子仁、泽泻、当归。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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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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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519 |
国药准字Z20054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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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糖尿病,酮症 |
健脾益气,滋补肝肾。用于脾肾虚弱而致的肢体倦怠,气虚无力,不思饮食,胃脘痞闷,腰痛腰困,腿膝疲软,头晕耳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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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皮下注射:一般每日三次,餐前15~30分钟注射,必要时睡前加注一次小量。剂量根据病情、血糖、尿糖由小剂量(视体重等因素每次2~4单位)开始,逐步调整。1型糖尿病患者每日胰岛素需用总量多介于每公斤体重0.5~1单位,根据血糖监测结果调整。2型糖尿病患者每日需用总量变化较大,在无急性并发症情况下,敏感者每日仅需5~10单位,一般约20单位,肥胖、对胰岛素敏感性较差者需要量可明显增加。在有急性并发症(感染、创伤、手术等)情况下,对1型及2型糖尿病患者,应每4~6小时注射一次,剂量根据病情变化及血糖监测结果 |
用淡盐水送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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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胰岛素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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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糖尿病孕妇在妊娠期间对胰岛素需要量增加,分娩后需要量减少;如妊娠中发现的糖尿病为妊娠糖尿病,分娩后应终止胰岛素治疗;随访其血糖,再根据有无糖尿病决定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易产生低血糖,血糖波动幅度较大,调整剂量应0.5~1单位,逐步增加或减少;青春期少年适当增加剂量,青春期后再逐渐减少。老人用药:老年人易发生低血糖,需特别注意饮食、体力活动的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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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糖尿病,酮症 |
健脾益气,滋补肝肾。用于脾肾虚弱而致的肢体倦怠,气虚无力,不思饮食,胃脘痞闷,腰痛腰困,腿膝疲软,头晕耳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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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低血糖反应,严重者低血糖昏迷,在有严重肝、肾病变等患者应密切观察血糖。2.病人伴有下列情况,胰岛素需要量减少:肝功能不正常,甲状腺功能减退,恶心呕吐,肾功能不正常,肾小球滤过率每分钟10~50ml,胰岛素的剂量减少到95%~75%;肾小球滤过率减少到每分钟10ml以下,胰岛素剂量减少到50%。3.病人伴有下列情况,胰岛素需要量增加:高热、甲状腺功能亢进、肢端肥大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严重感染或外伤、重大手术等。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尿常规、肝肾功能、视力、眼底视网膜血管、血压及心电图等, |
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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