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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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硫氧嘧啶。 |
谷胱甘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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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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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763 |
国药准字H20163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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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 |
本品用于慢性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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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用药。 1.成人用量 (1)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分三个阶段。治疗阶段:一日300-400mg(6-8粒),分3-4次服用,重症甲亢可适当加量,极量一日600mg(12粒),症状控制之后逐渐减量,一般需要1-3个月;减量阶段:根据病情、血压及血TSH水平酌情减量,一次可减量50-100mg(1-2粒),3-4周减量一次;(2)维持量阶段:一日50-150mg(1粒-3粒),需服药6-12个月甚至更长。 (3)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手术前准备:术前服用本药使甲状腺功能恢复到正常或接近正常,然后加服两周碘剂 |
置于颊粘膜与齿龈间含服。成人一日3次,每次0.3g。一般3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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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2.结节性甲状腺肿伴甲状腺功能亢进者;3.甲状腺癌患者;4.哺乳期妇女;5.严重的肝功能损害;6.严重的白细胞缺乏。 |
1.轻度口腔粘膜白斑、溃疡、舌苔剥脱和疼痛等口腔不适。2.罕见突发性皮疹。3.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上腹痛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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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过程中,应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时应加用甲状腺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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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 |
本品用于慢性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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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硫脲类抗甲状腺药物,主要抑制甲状腺素的合成。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阻止摄入到甲状腺内的碘化物氧化及酪氨酸的偶联,从而阻碍甲状腺激素T4和三碘甲状腺氨酸T3的合成。2.由于本品不能直接对抗甲状腺激素,待已生成的甲状腺激素耗竭后才能产生疗效,故作用较慢。除此之外,本品还抑制外周组织中的T4脱碘生成T3。 |
谷胱甘肽是含有巯基(SH)的三肽化合物,在人体内具有活化氧化还原系统,激活SH酶、解毒作用等重要生理活性。谷胱甘肽在体内以还原型和氧化型两种形式存在,其活性成分为还原型谷胱甘肽。还原型谷胱甘肽参与体内三羧酸循环及糖代谢,促进体内产生高能量,起到辅酶作用。还原型谷胱甘肽是甘油醛磷酸脱氢酶的辅基,又是乙二醛酶及磷酸丙糖脱氢酶的辅酶。还原型谷胱甘肽能激活体内的SH酶等,促进碳水化合物、脂肪及蛋白质的代谢,以调节细胞膜的代谢过程。还原型谷胱甘肽参与多种外源性、内源性有毒物质结合生成减毒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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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AST、ALT、ALP、BIL升高;3.外周血白细胞偏低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
1.当发生口腔不良反应时,建议停用本品。2.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3.苯丙酮尿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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