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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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硫氧嘧啶。 |
本品每揿含丙酸倍氯米松50微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Avicel RC 591)、无水葡萄糖、聚山梨酯80、苯扎氯铵、苯乙醇、稀盐酸、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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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Dr. kade Pharmazeut Fabrik G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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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763 |
注册证号H20120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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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的过敏性鼻炎和血管舒缩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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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用药。 1.成人用量 (1)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分三个阶段。治疗阶段:一日300-400mg(6-8粒),分3-4次服用,重症甲亢可适当加量,极量一日600mg(12粒),症状控制之后逐渐减量,一般需要1-3个月;减量阶段:根据病情、血压及血TSH水平酌情减量,一次可减量50-100mg(1-2粒),3-4周减量一次;(2)维持量阶段:一日50-150mg(1粒-3粒),需服药6-12个月甚至更长。 (3)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手术前准备:术前服用本药使甲状腺功能恢复到正常或接近正常,然后加服两周碘剂 |
鼻腔喷入给药。成年人一次每鼻孔2揿,一日2次,也可一次每鼻孔1揿(50微克),一日3-4次,一日总量不可超过8揿(400微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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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2.结节性甲状腺肿伴甲状腺功能亢进者;3.甲状腺癌患者;4.哺乳期妇女;5.严重的肝功能损害;6.严重的白细胞缺乏。 |
1.少数患者可出现鼻、咽部干燥或烧灼感、打喷嚏、味觉及嗅觉改变以及鼻出血等。 2.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皮肤红斑、眼、面、唇以及咽喉部水肿。 3.罕见眼压升高、鼻中隔穿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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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过程中,应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时应加用甲状腺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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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的过敏性鼻炎和血管舒缩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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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硫脲类抗甲状腺药物,主要抑制甲状腺素的合成。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阻止摄入到甲状腺内的碘化物氧化及酪氨酸的偶联,从而阻碍甲状腺激素T4和三碘甲状腺氨酸T3的合成。2.由于本品不能直接对抗甲状腺激素,待已生成的甲状腺激素耗竭后才能产生疗效,故作用较慢。除此之外,本品还抑制外周组织中的T4脱碘生成T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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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AST、ALT、ALP、BIL升高;3.外周血白细胞偏低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
1.本品仅为鼻腔用药,不得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请立即用水清洗。 2.使用本品14天后,症状仍未改善,请咨询医师。 3.自我治疗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如需要超过3个月,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注意避免以下诱因:花粉、尘螨、动物毛屑、真菌、气味烟雾、温湿变化、情绪变化、饮食刺激等。 5.儿童(尤其6岁以下小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6.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转而使用本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如鼻腔伴有细菌感染,应同时给予抗菌治疗。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运动员慎用。 10.本品不可过量使用,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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