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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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硫氧嘧啶。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替加氟50mg,含尿嘧啶0.1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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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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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763 |
国药准字H37023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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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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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用药。 1.成人用量 (1)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分三个阶段。治疗阶段:一日300-400mg(6-8粒),分3-4次服用,重症甲亢可适当加量,极量一日600mg(12粒),症状控制之后逐渐减量,一般需要1-3个月;减量阶段:根据病情、血压及血TSH水平酌情减量,一次可减量50-100mg(1-2粒),3-4周减量一次;(2)维持量阶段:一日50-150mg(1粒-3粒),需服药6-12个月甚至更长。 (3)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手术前准备:术前服用本药使甲状腺功能恢复到正常或接近正常,然后加服两周碘剂 |
口服,一日3次,每次2~4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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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2.结节性甲状腺肿伴甲状腺功能亢进者;3.甲状腺癌患者;4.哺乳期妇女;5.严重的肝功能损害;6.严重的白细胞缺乏。 |
轻度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轻度胃肠道反应以食欲减退、恶心为主,个别病人可出现呕吐、腹泻和腹痛,停药后可消失。其它反应有乏力、寒颤、发热、头痛、眩晕、运动失调、皮肤瘙痒、色素沉着、粘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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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过程中,应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时应加用甲状腺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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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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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硫脲类抗甲状腺药物,主要抑制甲状腺素的合成。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阻止摄入到甲状腺内的碘化物氧化及酪氨酸的偶联,从而阻碍甲状腺激素T4和三碘甲状腺氨酸T3的合成。2.由于本品不能直接对抗甲状腺激素,待已生成的甲状腺激素耗竭后才能产生疗效,故作用较慢。除此之外,本品还抑制外周组织中的T4脱碘生成T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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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AST、ALT、ALP、BIL升高;3.外周血白细胞偏低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一般停药2~3周即可恢复。 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以减轻胃肠道反应。 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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