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甲营养不良,20甲营养不良,脂溢性皮炎,神经性呕吐,营养不良,烧伤,小儿充血性心力衰竭,肠炎,甲状腺功能亢进,充血性心力衰竭,酒精中毒,心力衰竭,肝硬化,皮炎,腹泻,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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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维生素B6。 |
卡培他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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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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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137 |
国药准字H20133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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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甲营养不良,20甲营养不良,脂溢性皮炎,神经性呕吐,营养不良,烧伤,小儿充血性心力衰竭,肠炎,甲状腺功能亢进,充血性心力衰竭,酒精中毒,心力衰竭,肝硬化,皮炎,腹泻,癌 |
用于紫杉醇和包括有蒽环类抗生素化疗方案治疗无效的晚期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进一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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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肌注、静注:1次50-100mg,1日1次。治疗白细胞减少症时,以本品50~100mg,加入5%葡萄糖液20ml中,作静脉推注,每日1次。 |
每日2.5g/m2,连用2周,休息1周。每日总剂量分早晚2次于饭后半小时用水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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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的副反应可能与以下情况有关:消化系统:最常见的副反应为可逆性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呕吐、腹痛、口炎等。严重的(3~4级)副反应相对少见。皮肤:在几乎一半使用本品的病人中发生手足综合征:表现为麻木、感觉迟钝、感觉异常、麻刺感、无痛感或疼痛感,皮肤肿胀或红斑,脱屑、水泡或严重的疼痛。皮炎和脱发较常见,但严重者很少见。全身不良反应:常有疲乏但严重者极少见。其他常见的副反应为粘膜炎、发热、虚弱、嗜睡等,但均不严重。神经系统:头痛、感觉异常、味觉障碍、眩晕、失眠等较常见,但严重者少见。心血管系统:下肢水肿较轻且不常见。尚未见其他心血管系统副作用。血液系统:少见中性粒细胞减少,极少见贫血,但都不严重。其他:常见厌食及脱水,但重者极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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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接受大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乳母摄入正常需要量对婴儿无不良影响。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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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甲营养不良,20甲营养不良,脂溢性皮炎,神经性呕吐,营养不良,烧伤,小儿充血性心力衰竭,肠炎,甲状腺功能亢进,充血性心力衰竭,酒精中毒,心力衰竭,肝硬化,皮炎,腹泻,癌 |
用于紫杉醇和包括有蒽环类抗生素化疗方案治疗无效的晚期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进一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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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维生素B6对下列情况未能证实确实疗效,如痤疮及其他皮肤病、酒精中毒、哮喘、肾结石、精神病、偏头痛、经前期紧张、刺激乳汁分泌、食欲不振。不宜应用大剂量维生素B6治疗未经证实有效的疾病。2.维生素B6影响左旋多巴治疗帕金森病的疗效,但对卡比多巴的疗效无影响。3.对诊断的干扰、尿胆原试验呈假阳性。 |
需限制剂量的毒性包括:腹泻、腹痛、恶心、胃炎及手足综合征。近半数接受本品治疗者会诱发腹泻,对发生脱水的严重腹泻者应严密监测并给予补液治疗。每日腹泻4~6次或有夜间腹泻者为2级腹泻,每日腹泻7~9次或大便失禁和吸收障碍者为3级腹泻,每日腹泻10次以上或者有肉眼血便和需静脉补液者为4级腹泻。如发生2、3或4级腹泻,则应停用本品,直到腹泻停止或腹泻次数减少到1级时再恢复使用。3级或4级腹泻后再使用本品时应减少用量。几乎近一半使用本品的病人发生手足综合征,但多为1~2级,3级综合征者不多见。多数副反应可以消失,但需要暂时停止用药或减少用量,无须长期停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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