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甲营养不良,20甲营养不良,脂溢性皮炎,神经性呕吐,营养不良,烧伤,小儿充血性心力衰竭,肠炎,甲状腺功能亢进,充血性心力衰竭,酒精中毒,心力衰竭,肝硬化,皮炎,腹泻,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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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维生素B6。 |
人工麝香、珍珠、冰片、炉甘石粉、三七、五倍子、人工牛黄、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硬脂)、二甲基亚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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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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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137 |
国药准字Z42021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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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甲营养不良,20甲营养不良,脂溢性皮炎,神经性呕吐,营养不良,烧伤,小儿充血性心力衰竭,肠炎,甲状腺功能亢进,充血性心力衰竭,酒精中毒,心力衰竭,肝硬化,皮炎,腹泻,癌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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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肌注、静注:1次50-100mg,1日1次。治疗白细胞减少症时,以本品50~100mg,加入5%葡萄糖液20ml中,作静脉推注,每日1次。 |
早晚或大便后塞于肛门内,一次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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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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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接受大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乳母摄入正常需要量对婴儿无不良影响。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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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甲营养不良,20甲营养不良,脂溢性皮炎,神经性呕吐,营养不良,烧伤,小儿充血性心力衰竭,肠炎,甲状腺功能亢进,充血性心力衰竭,酒精中毒,心力衰竭,肝硬化,皮炎,腹泻,癌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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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维生素B6对下列情况未能证实确实疗效,如痤疮及其他皮肤病、酒精中毒、哮喘、肾结石、精神病、偏头痛、经前期紧张、刺激乳汁分泌、食欲不振。不宜应用大剂量维生素B6治疗未经证实有效的疾病。2.维生素B6影响左旋多巴治疗帕金森病的疗效,但对卡比多巴的疗效无影响。3.对诊断的干扰、尿胆原试验呈假阳性。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 2.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就诊;内痔出血过多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亦应去医院就诊。 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4.保持大便通畅。 5.高血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有严重肝肾疾患及糖尿病或血液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放置时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药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如遇高温软化,可将栓头朝下放入冰箱冷藏或浸入冷水中,冷却凝固后再使用。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6.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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